所謂創新與知識產權管理能力分級評價,是我國為推廣ISO56005 《創新管理-知識產權管理指南》制定的一個評價制度,是基于ISO56005對創造主體進行的創新與知識產權管理能力分級評價。
創新與知識產權管理能力分級評價是目前在ISO/TC 279創新管理標準化技術委員會備案的唯.一國際標準實施與評價項目。 也是目前唯.一的國際通行的創新管理標準實施評價項目。該項目定位于ISO56005《創新管理 知識產權管理指南》的實施及有效性評價。分級評價采用《創新與知識產權管理能力分級評價指標體系》,用不同等級指標和不同要求,對不同發展階段和不同規模企業的創新與知識產權融合管理能力進行評價。
創新與知識產權管理能力分級評價可以分為五個等級:
1、初始級:組織開展創新管理活動,并建立基礎的知識產權管理體系;
2、過程級:在初始級的基礎上,組織實現在部分創新過程中具有知識產權管理;
3、項目級:在過程級的基礎上,組織實現在創新項目全過程實施知識產權管理能夠在項目層面有效支撐創新項目目標的達成和價值實現;
4、系統級:在項目級的基礎上,組織實現知識產權管理與創新管理全面、深入融合,知識產權能夠在組織層面有效支撐組織經營戰略和創新戰略目標達成;
5、生態級:在系統級的基礎上,創新管理和知識產權管理在戰略與管理層面高度一致,相互促進;知識產權管理能夠在生態層面支撐產業生態構建、發展與優化等組織戰略目標的達成。
分級評價具有以下特點:
1、創新與知識產權相融合的管理能力,聚焦主營業務相關的創新項目視角
2、分為五級,逐級評價,持續提升
3、采用管理導向和質量導向雙線評價,
4、以評促建,促進高質量發展
5、基于ISO56000創新管理系列標準推動創新驅動發展,促進價值實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