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高新技術企業的申報過程中,準備充分的資料是確保申報成功的關鍵。本文將概述申報所需的人力、財務和技術資料,為企業提供一份清晰的指南,以確保其申報材料的完整性和準確性。
一、人力資料
1、企業人員統計范圍及方法:
統計范圍:
(1)包括分公司,不包括子公司人員。
(2)包括企業在職、兼職和臨時聘用人員,且兼職和臨時聘用人員全年須在企業累計工作183天以上。
統計方法:
企業當年職工總數、科技人員數均按照全年月平均數計算。
月平均數=(月初數+月末數)/2;
全年平均數=全年各月平均數之和/12。
年度中間開業或者終止經營活動的,以其實際經營期作為一個納稅年度來確定上述數據。
2、科技人員構成及占比:
(1)企業科技人員指直接從事研發和相關技術創新活動,以及專門從事上述活動的管理和提供直接技術服務的,累計實際工作時間在183天以上的人員,包括在職、兼職和臨時聘用人員。
(2)科技人員占企業當年職工總數的比例不低于10%。
3、證明材料:
(1)在職人員可以通過企業是否簽訂勞動合同或繳納社保來證明。
(2)兼職和臨時聘用人員以能提供勞動合同為準,要求人員全年須在企業累計工作183天以上。
二、財務資料
1、資料準備類別及要求:
(1)經具有資質的中介機構鑒證的企業近三個會計年度的財務會計報告(包括會計報表、會計報表附注和財務情況說明)。
(2)近三個會計年度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主表及附表)。
(3)經具有資質的中介機構出具的企業近三個會計年度研究開發費用和近一個會計年度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專項審計,并附研究開發活動說明材料。
(4)《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指引》規定中介機構須同時滿足:
a.具備獨立執業資格,成立三年以上,近三年內無不良記錄。
b.承擔認定工作當年的注冊會計師或稅務師人數占職工全年月平均人數的比例不低于30%,全年月平均在職職工人數在20人以上。
c.相關人員應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了解國家科技、經濟及產業政策,熟悉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工作有關要求。
2、專項審計滿足占比要求:
(1)企業近三年研究開發費用總額占同期銷售收入總額的比例,依據銷售收入不同可分為三檔。
(2)企業近一年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占企業同期總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
a.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指企業通過研發和相關技術創新活動,取得的產品(服務)收入與技術性收入總和。
b.技術性收入包括:技術轉讓、技術服務和接受委托研究開發的收入。
3、研發費用歸集要求:
(1)企業提供研發費用輔助帳與專項審計中研發項目名稱金額和時間要一致。
(2)企業的研發費用是以單個研發活動為基本單位分別計算的,企業需對直接研發活動和可以計入的間接研發活動所發生費用進行歸集。
4、科技成果轉化要求:在高新評審中,科技成果轉化是很重要的一部分,作為科技成果轉化的佐證材料——已登記的技術服務合同和銷售合同以及對應的發票需要提供。合同過多時,以大額合同為主可選擇提供百分之六十以上合同與發票。
三、技術資料
知識產權資料及要求:
(1)高新技術企業認定中,對企業知識產權情況采用分類評價方式,發明專利(含國防專利)、植物新品種、國.家級農作物品種、國家新藥、國家一級中藥保護品種、集成電路布圖設計專有權等按Ⅰ類評價;實用新型專利、外觀設計專利、軟件著作權等(不含商標)按Ⅱ類評價。
(2)提供的是專利證書則需對應提供專利的說明文檔;提供軟著證書需要提前準備可操作視頻軟件備查;如果知識產權已授權未下證的提供授權通知書和繳費證明。
(3)按Ⅱ類評價的知識產權在申請高新技術企業時,僅.限使用一次,Ⅰ類則可以重復使用。
總結上述要點,高新技術企業申報是一個復雜而細致的過程,需要企業對人力、財務和技術資料進行嚴格的審核和準備。通過遵循本文的指南,企業可以提高申報的成功率,從而獲得高企認定帶來的諸多政策優惠和市場認可。